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4月**日
二、澄清信息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资格审查驻场人员评审标准:投标人需派出至少两名持证人员驻场,提供电梯维保驻场人员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从业资格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一年以上的员工人身意外险证明。标书内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员工人身意外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关于一年以上的员工人身意外险证明作出以下解释说明:如参保的人身意外险为一年期的,须提供连续两年的人身意外险证明(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险证明及有效期年度的上一年度人身意外险证明)。
澄清日期:**年5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王雪
电话:(略)-(略)
附件信息: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澄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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