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项目,租赁3年,每年**万,合计**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项目ccjy-[**]-**号-**,第一次公开招标网上报名时间**年4月**日至4月**日为止,只有唯一的一家供应商报名,无法达到法定开标条件,项目流标。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采购二次招标ccjy-[**]-**号-**,第二次报名时间**年5月6日至5月**日为止,报名时间内只有唯一的一家供应商报名。无法达到法定开标条件,项目二次流标。因连续两次招标均只有唯一的一家供应商报名,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净月开发区净月分团3、4号地净月香墅街小区办公楼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长春净月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略)**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竹东路**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