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略)欠费清缴回收项目,(询比编号:SYDXSCB-(略)),(略)松原(略)松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欠费清缴回收项目
1.2采购内容:(略)欠费回收效率,达到资金快速回收的目标,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代为催缴电信用户拖欠的固网业务及移动业务欠费。清缴目标:1账期以上个人名称非融合客户及3账期以上个人名称融合客户,定期更新清缴数据。
<基础价格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欠费清缴服务费比例 | 服务期 | 采购方式 | |
单项基础价格比例(服务费比例上限) | 缴存滞纳金比例(服务费比例上限) | ||||
1 | 项目一:6个月以内账期的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 | **% | **% | 至**年**月底 | 公开询比 |
2 | 项目二:6个月以上账期的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 | **% | **% |
基础价格说明:
(1)项目一:6个月以内账期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按缴存欠费金额的服务费比例(上限**%,不含预存款)+缴存滞纳金的服务费比例(上限**%),进行结算服务费。
(2)项目二:6个月以上账期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按缴存欠费金额的服务费比例(上限**%,不含预存款)+缴存滞纳金的服务费比例(上限**%),进行结算服务费。
(3)供应商要参照<基础价格表>中列示的“单项基础价格比例”[按服务费比例上限,即:不高于欠费清缴服务费比例进行统一响应折扣报价。
(4)以上(1)、(2)项目结算金额之和并扣除考核,即为全部清欠服务费总金额。
1.3 服务地域:松原市。
1.4 服务质量要求:(略)验收标准。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人
1.6主要商务条款: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2)服务保证期: 8个月。
(3)付款比例:市场部负责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每月支付一次。
(4)违约条款: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1.7本项目以<基础价格表>中“单项基础价格比例”、“缴存滞纳金比例”为响应最高限价比例,在此基础上设定响应最高限价折扣为**%,供应商报响应折扣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折扣**%的,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比例(服务费比例上限) | 最高限价折扣(%) | 响应折扣(%) | 响应折扣后比例(%)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1 | 单项基础价格比例(服务费比例上限) | 项目一:6个月以内账期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 | **% | **% | % | % | % | |
项目二:6个月以上账期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 | **% | |||||||
2 | 缴存滞纳金比例 (服务费比例上限) | 项目一:6个月以内账期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 | **% | **% | % | % | ||
项目二:6个月以上账期欠费(不区分业务类型) | **% |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的方式,供应商应参照“单项基础价格比例”、“缴存滞纳金比例”最高限价折扣进行分类,并分别统一“响应折扣”报价,不接受各单项目不同折扣的报价,即:项目一、项目二要求报统一响应折扣。最终计算“响应折扣后比例”(响应折扣后比例=单项基础价格比例×响应折扣)。响应折扣后比例数值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如:单项基础价格比例**%×中标响应折扣**%=响应折扣后比例**.**%)
(2)本次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以百分比进行报价,响应折扣(%)精确到整数位(如:**%、**%等),对于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一律舍去(不得出现**.1%、**.5%等)。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为**%折,供应商报响应折扣高于最高限价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取费标准:按缴存欠费金额×<基础价格表>中单项基础价格比例×成交单位响应折扣+缴存滞纳金×缴存滞纳金比例×成交单位响应折扣-考核进行计算,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代理费。
(5)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1.8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
https://(略).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enString=a0af**f1b**c**b3bd1b**e**f)。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未体现企业注册资本,请附能体现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2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行业清欠经验,以及自**年以来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供**年至今的清欠项目同类业绩,供应商需提供清欠项目合作协议2个及以上。
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合同时间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3要求供应商配备松原市内清欠场所,业务人员数量达到4人及以上标准。
2.4要求供应商配备外呼座机(松原本地)/手机号码(松原本地),录音设备达到4套及以上标准。
2.5供应商设计清欠方案可行性、方式及标准等。
2.6供应商提供的应对突发投诉等事件措施预案等。
2.7供应商对清欠人员进行安全类培训及警示教育,建立数据及个人信息管理制度。清欠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用户资料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向他人复印、外泄任何用户资料与信息。具备信息保密、删除、销毁能力。
2.8供应商清欠服务方案及承诺。
2.8.1供应商承诺清欠业务员外呼服务不低于**户/人/天。
2.8.2供应商承诺4个月为清欠服务考核期,用户欠费清单回访率要求达到**%标准。
2.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4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成交;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4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4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及送达时间:**年5月**日至**年5月**日,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截止送达时间为**年5月**日**时**分前。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询比文件:
4.2.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2.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t询比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询比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询比文件与纸质书面询比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分。
5.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收件人地址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即:(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号,三楼市场部袁女士,联系电话(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供应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略).cn/M-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松原(略)松原分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