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型环卫运输车辆及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发改审批字〔**〕7号签发人:王波
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型环卫运输车辆及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和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高城市环卫配套设备水平和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略)《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型环卫运输车辆及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圣华安评字〔**〕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吉(略)编制的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型环卫运输车辆及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型环卫运输车辆及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法人单位
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建设地点
位于公主岭市。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更新环卫老旧车辆及设备共**台,其中包括移动式垃圾压缩箱**个、压缩车(**吨)**台、压缩车(8吨)**台、餐厨车4台、吸粪车1台、挖掘机1台、自卸车**台、大勾臂6台、中型勾臂4台、小勾臂8台、撒布机6台、抛雪机4台、装载机**台、电动保洁车**台。
五、建设期限
**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5号)规定,请据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及下步手续,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公主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请建设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后,按照评审报告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及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2月**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主岭市新型环卫运输车辆及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 理 | |||||||
设备采购 | √ | √ | √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见说明: 核准 **年2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