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域内企业进行了自愿申报。经初审,截止**年5月**日下午**.**时共有**户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其中粮食收储企业**家,分别为(略)(略)(略)、长春(略)(略)(略)(略)、长春(略)(略)、(略);粮油加工企业3家,(略)(略)和长春市昌盛农业专业合作社。
如上述企业不符合省局关于项目申报条件有关规定,请在公示期内反应。
公示时间:**年5月**日 ---- **日
联系人:(略)(粮食收储企业),高建波(粮油加工企业)
联系电话:(略)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5月**日
初审:陈洪俊 复审:陈洪俊 终审:郑大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