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n
| 1 | 吉林省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编制完成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9个市(州)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排放源包括7类: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扬尘源;核算的排放因子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吸入颗粒物(PM**)、细颗粒物(PM2.5)、氨(NH3)、总悬浮颗粒物(TSP)、黑碳(BC)和有机碳(OC)等共**种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氢氟碳化物(HFCs)4种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 (略).** | **年**月 | 否 | 是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n\n\n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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