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经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做如下调整:做如下调整:1.对原项目计划下达的资金指标值进行调整,按项目预算评审值执行。2.撤销齐家镇卧龙村3社水泥建设项目,从项目库中提取齐家镇下河村1社水泥路建设项目,列入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3.新增到户类项目3个,分别为**年第三批脱贫人口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年第一批脱贫人口临时性乡村公益岗位补助资金项目、**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调整后第一批项目计划共安排项目**个,(略),其中产业发展项目7个,(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个,(略);其它类项目3个,(略)。现将调整后的**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附件:双阳区**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初审:贾秀峰复审:孙铁阳终审:孙海峰
附件:
关于调整**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docx双阳区**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表(调整后).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