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J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急救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JM-**-**-**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长春急救中心《关于“长春急救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资格顺延的情况说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的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吉(略)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为(略),成交金额(略)。
名称:长春急救中心物业服务服务范围:长春急救中心办公楼区内的办公室、楼梯、大厅、走廊、食堂、露台、卫生间、楼宇外墙玻璃等公共部位,办公区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场地。服务要求:负责长春急救中心办公楼区内的办公室、楼梯、大厅、走廊、食堂、露台、卫生间、楼宇外墙玻璃等公共部位,办公区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场地的日常保洁、保养、有害生物的消杀,垃圾等废弃物清理等物业服务工作。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执行《物业管理服务通用标准》
(略)发布的结果更正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无效。
更正日期:(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名称:长春急救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项目咨询人:张维超
联系电话:((略))(略)
温馨提示:
1.若该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请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文件】菜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