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6月5日我局拟(略)年产1.2万吨水性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5日-**年6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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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年产1.2万吨水性助剂项目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聚集区合润化工现有厂区内 | (略) | (略) | 依托现有车间及部分设备,新建洗涤增溶剂生产线,尿素水溶液生产线,提纯石蜡生产线,改性聚丙烯蜡生产线,水性乳液生产线各1条,配套新建2座液氨储罐(1用1备),将现有甲苯储罐改为亚磷酸三乙酯储罐,新建废气和噪声治理措施,其他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厂区现有。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定员。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性助剂1.2万吨。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污染周围环境,防止发生扰民事件。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采暖和生产用热采用园区集中蒸汽管网供给。 2、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再经有效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1、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采用密闭设备及密闭投料方式;加强对设备和管线密封性的检查和维护,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原辅料包装完好并贮存于封闭库房内,取用及投料过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物料逸散;加强厂区周边绿化。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经厂区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花江。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等按照不同防渗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强化对防腐、防渗措施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及时收集地面上散落的污染物并依法处理处置;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2、按规范和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要求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区标准要求。 (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1、各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区内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执行。 (八)建设单位应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 1、建设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设施,并配备足够应急物资。安排专人加强对应急设备和物资的日常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设备和物资可有效使用,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2、严格落实新建液氨储罐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依托和新建的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满足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措施可满足全厂事故废水的应急收集和储存需要。严禁泄漏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经雨排水管线或地表漫流等方式直排入地表水体。 3、落实环境风险物质储运和使用的环境风险管控。按照规范要求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或聚集的危险单元设置检测和报警装置,设置有效的阻断和处理措施,确保大气环境事故立即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对环保设施的风险排查和维护,记录环保设施运行主要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措施;严格控制非正常工况废气、废水排放,落实有效的污染物应急处理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物质的储运和使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