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通化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行为:
1.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如:拖延不办、私设门槛、违规收费、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
2.行政检查方面。非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部门分头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宴请,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处罚方面。反复投诉的违法情形行政执法部门怠于监管,处罚依据不准确、滥用自由裁量权、违反法定程序、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重复处罚等。
4.行政强制方面。滥用强制措施,对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的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查封、扣押财物,未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没有妥善保管扣押财物等。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电话:(略)-(略)
三、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已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不属于受理范围,请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
3.举报问题实名反映,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反映内容应尽量具体详细,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及证据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