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E(略)(略)2
二、合同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XZCWT**-**-
四、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供应商(乙方):(略)
地址:
(略):(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推广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修改高新区招商宣传片和制作**个短视频。在原宣传片基础上补拍镜头、修改内容、重新剪辑及配音,宣传片质量需达到省级播出标准;**个短视频每个时长2分钟左右,制作单位需具有制作国家级开发区招商宣传推介的能力,有丰富的电视专题片、广告片的制作经验,能够定期对区域重要点位进行拍摄,视频及图片清晰度与艺术感达到宣传标准,并善于采用特效、AI设计等方式融入短视频后期剪辑;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略)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略)
八、合同公告日期:(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 ||
合同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合同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