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松原市(略)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经开分局联系电话:(略)-(略)通讯地址:(略)(兴业大街**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松原市(略)燃气锅炉项目 |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号 | 松原市(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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