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年美丽乡村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
变更公告
1.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章至第**章合计金额的3%计列。
变更为: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章至第**章合计金额的0%计列。
2.发布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小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6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交通运输局
**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