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废铅酸蓄电池储存库房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略)(略)废铅酸蓄电池储存库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废铅酸蓄电池储存库房项目 | 宁江区 | (略)(略) | (略) | 位于吉(略)江北二厂废旧物资库现有厂区内,用地面积**m2,利用企业现有闲置仓库进行改造,经过改造后作为废铅酸蓄电池临时储存库房,用于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预计年收集、暂存废旧铅酸电池**t。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运营期正常情况无废气产生,在非正常工况下,破损的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泄漏会挥发出少量的硫酸雾废气及微量的铅尘废气。破损电池储存区产生的硫酸雾及铅尘废气经“负压收集+防酸滤铅网”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DA**),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建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通过基础减震、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处理,施工建筑垃圾送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固体废物产生,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破损蓄电池、电解液、废旧个体防护装备、废拖把、废抹布、废暂存箱、废防酸滤铅网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破损电池储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5.储存库内须设置导流沟及事故池,用以收集废电解液,以防废电解液泄漏;储存库地面、导流沟及事故池等需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及运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等规范要求;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制定项目的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