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汽弗迪自带负荷配置**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乾安县 | (略)光伏分公司 | (略) | 位于乾安县白字村,升压站中心坐标东经**°**′**.**″,北纬**°**′**.**″。新建一座**kV户外式升压站,升压站内安装1台**MVA主变压器,建设1座**m3事故油池,1组**.5Mvar无功补偿装置。**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1回**kV架空出线;**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6回**kV电缆进线。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4千伏/米、**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水、废渣及噪声等污染进行有效防控。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