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6月**日我局拟对**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6月**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一期)项目 | 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号 | 吉(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号(中心地理坐标:**度**分7.**秒,**度**分**.**秒),属于哈达湾都市经济产业园区。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面积**m2的现有厂房,建设1条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线,厂房规划建设成品码放区、原料码放区、物检室、化验室、备件库、维修间、精密室、配电房、办公室、休息室等附属配套设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须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包括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百硬化。施工场界须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应紧闭门窗。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吉林市污水管网进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环境声排放标准》(GB**-**)中规定,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做好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尽量少鸣笛,降低车速。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暂存在密闭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熔融工序排放的有组织有机废气需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确保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有机废气采取生产时段关紧门窗等措施,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需经排污管道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设施,厂房内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关闭门窗。确保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暂存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纤维、废包装材料、真空清洁炉废物收集后桶装存放备件库后进行外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收集后桶装暂存至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进行分区防渗。危废贮存点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其他区域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危废贮存点需满足《危险废物储存与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生产车间、贮存间等地面进行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密闭性完好。参照《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主管环保部门备案,定期进行应急演习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联动。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