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工作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在职教师以及在校学生
二、申报类型
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六类社团
三、申报条件
(一)已成立院级或者部门社团满2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
(二)服从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学校有关规定,与此同时,成立学生社团应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规章制度、成员资格、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社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由**名以上(含**名)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申请担任思政类社团、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共青团员(预备党员);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以内、且无挂科现象;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对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学生不得成为主要发起人。
(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五)申请成立社团需要有1个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指导单位要对成立社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至校团委审批,未经指导单位审批的申请,不予受理。
(六)申请成立社团需要至少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原则上一位老师最多指导两个社团。思想政治理论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七)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及其范围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要求的、与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涉及宗教文化、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跨地跨校联合成立、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与盈利性经营活动或其他商业活动有关的社团。
四、时间安排
社团发起人需向校团委提交《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附件1)、《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附件3)、《学生社团章程内容模版》(附件4)于**年6月**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文件送至学校团委,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略)。(邮件备注:新社团成立+社团名称);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点:(略)
共青团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委员会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