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审核推荐,省级评审,拟推荐东丰县第三中学校李春辉同志为教育部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年6月**日至6月**日。联系单位:辽源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略)-(略)辽源市教育局**年6月**日(责任编辑:刘旭东)[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