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J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JM-**-**-**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采购人《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采购项目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情况说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的排序,确定下一候(略)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分,中标金额(略).(略)。
(略)发布的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无效。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9个办公场所的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9个办公场所的卫生保洁服务及会务接待服务,食堂餐饮制作及卫生管理,房屋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及基本材料采买工作,夜间巡检服务,监控,冬季清雪等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服务标准:执行《物业管理服务通用标准》
更正日期:(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
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
项目咨询人:张维超
联系电话:((略))(略)
温馨提示:
1.若该更正公告有答疑澄清文件,请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文件】菜单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