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T-**-JLZH-**-**
二、项目名称: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A2栋**厅;
中标金额:(略);
评审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试验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水稻病虫害飞防作业,共计**亩。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及参数;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天慧,王丽,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植物保护检疫站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略)
地址:(略)B座**楼**室
联系方式:(略)-(略)(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略)-(略)
来源:吉(略)
初审:李斌
复审:张廷宇
终审:康良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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