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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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拟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永吉县北大湖镇**-**号地块坐落于永吉县北大湖镇小山村,五青公路北侧,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年,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永吉县自然资源局永吉县北大湖镇**-**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城乡规条字(**)号文件执行。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年7月1日至**年7月**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永吉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提出用地申请。报名截止日期**年7月**日**时**分,如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方式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永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初审:祝榕泽复审:李永恒终审:金海晶 | ||
协议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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