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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辽源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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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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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投标条件

为了确保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教育环境完善、设备设施完备,经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将实施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源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受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的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录播教室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编号:LYJYZB-**-**。

2.3招标范围:包括录播教室设备采购、装修及附属软硬件服务等全部费用,直至交付使用。

2.4项目地点:(略)(指定地点)。

2.5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完成(包括录播教室设备采购、装修及附属软硬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预算金额:(略)

三、招标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答人,请于**年7月7日至**年7月9日,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五楼招标室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7月**日**:**开始,截止为**年7月**日**时整,地点为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五楼招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申请人应在提交招标文件前,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略)的招标保证金。

5.4当有效招标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招标应答人的招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招标限价时,该招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源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七、其他要求

安全要求:投标人所带材料及设备等由投标人自行看管,造成的人员意外及物品丢失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辽源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宝

电话:(略)-(略)

(责任编辑:刘旭东)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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