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第一次)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年8月4日**时至**年8月5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所持有的(略)(略)股票(证券简称:ST元成,证券代码:**,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司法拍卖的展示价为ST元成股票**年6月9日前**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乘以股票总数,即展示价为(略).(略)((略)/股×(略)股)。
本次司法拍卖的起拍价为ST元成股票拍卖日前**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乘以股票总数。
保证金:(略),加价幅度为(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七日前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聚业大街支行;账号:**(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