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吉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号)中《吉林省**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和榆树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榆树市**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市自**年7月1日至**年6月**日期间完成了**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项目实施期内全市基础母牛养殖场(户)**户,基础母牛存栏9.**万头。经核实符合奖补条件的产犊母牛4.**万头,合计奖补资金(略)。各乡、镇(街)项目数据详见公示表。
自**年7月**日至7月**日,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对上述公示如有疑议,请向榆树市畜牧局和财政局反馈,市畜牧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将对举报的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
接待时间:工作日8:**-**:**, **:**-**:**
举报电话:
(略):(略)
榆树市财政局:(略)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年7月**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