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略)**:**时起至(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延吉市河西街滨河小区1号楼3单元**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人为崔东林、金峰花。标的物总层数7层,所在楼层1层(二室一厅一卫)。朝向为南北。装修状况为外墙弹涂和贴砖,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地面地砖,墙壁为木制板材和仿大理石板材贴墙面,卧室板材墙面和乳胶漆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砖、墙砖。有租赁(腾迁具体时间不确定(3至6个月),提请竞买人注意)。
区位:东临公园派出所、西临园川街、南临延河路、北临新辉小区。
评估价格总计**,(略),第二次拍卖价在第一次拍卖流拍价基础上降价**%进行拍卖。
第二次拍卖价格为:**,(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2,(略)(及其整数倍)。
二、本院(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延吉市内外需提前3日预约)(略)统一安排,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略)-(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所欠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 于水、电、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的使用权出让金、土地租金等等)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
标的物欠费详情: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采暖、物业管理、物业维修基金、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的使用权出让金、土地租金等等欠缴未缴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拍卖房产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延吉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孙法官(工作时间拨打)
联系地址:(略)
延吉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