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号)文件精神,通过乡(镇)街畜牧兽医服务科调查摸底,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我市拟立项申报榆树市龙丽养殖专业合作社、榆树绿鑫源优质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
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年1月-**月
补助标准及方式: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省级确定的资金额度,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
公示时间:7月**日-7月**日。凡对拟申报项目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榆树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
联系电话:(略)-(略) (略)
榆树市畜牧兽医局
榆树市财政局
**年7月**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