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中韩示范区利用户外带屏亭体进行户外宣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HZC**-**
二、项目名称:中韩示范区利用户外带屏亭体进行户外宣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韩示范区利用户外带屏亭体进行户外宣传;
服务范围:利用长春市智能报刊亭(LED屏幕)播放中韩示范区宣传片。供应商负责宣传片的拍摄、制作;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晓伟、左淑梅、呼荣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改价格〔**〕**号文件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略),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潘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略)-(略)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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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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