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吉(略)(略)的委托,现对委托矿山修复示范项目工程量复核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龙山区和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位于辽源市西安区和龙山区,包含辽源市西安区矿山生态修复、辽源市龙山区矿山生态修复等两个子项目,共计**个图斑,面积2.**平方公里。
2.2项目编号:JLHJZX**-**-QT
2.3招标范围:对吉林省辽源市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龙山区、西安区子项目全覆盖**%工程量复核,及出具工程量复核报告。
2.4项目地点:(略)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2.6质量要求:依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自然资发【**】**号文的通知及附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有关复核工作的计算分析、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编写等工作。
2.7最高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投标人**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中标单位须对委派的工作人员安全负全责,并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日至**年7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略)持营业热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9时**分,地点为吉(略)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略)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