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通过遴选,拟认定以下**家单位为承担**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序号 | 单 位 | 单位负责人 |
1 | 榆树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 | 常占江 |
2 | 榆树市集体资产管理总站 | 凌汉平 |
3 | 榆树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 姬兵 |
4 | 榆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杨洪涛 |
5 | 榆树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杨国萍 |
6 | 榆树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吴洪军 |
7 | (略) | 徐东阳 |
8 | 榆树市大坡镇孙老乐种植家庭农场 | 孙民 |
9 | 榆树市巾帼草编专业合作社 | 周艳文 |
** | 榆树市青岳草艺编织专业合作社 | 李秀兰 |
** | 榆树市保寿镇禹庆种植家庭农场 | 徐禹庆 |
汇总 |
公示时间:**年7月**日-7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个人签署真名、单位加盖公章)向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略) (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