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ZB**
(略)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采购需求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为市(州)级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市(州)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咨询服务;
2.采购预算:(略);
3.服务范围:拟选择5(略)协助完成采购需求咨询等服务工作,(已入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4.服务需求:
(1)参与采购申请部门提出的采购项目立项论证。
(2)采购需求市场调研。
(3)与采购项目申请部门确认采购需求,组织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论证;
(4)根据需要参与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
详见磋商文件;
5.服务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3供应商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货物、服务或工程等类似项目的业绩;
2.4供应商**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2.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号);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略)至(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略);
3.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PDF格式文件)至(略)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长春市妇产医院(http://(略)/index/index/index.html)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A3-2栋**室
联系人:(略)
电 话:(略)(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