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7月**日我局受理永吉县北大湖镇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年8月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永吉县北大湖镇集中供热项目 | 吉林市永吉县北大湖镇镇区边界 | 永吉县北大湖镇人民政府 | (略)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