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南部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吉市矿交探挂字〔**〕3号) 受出让人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南部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场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项目'" __ko__(略)**="ko**">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南部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 -1?'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略)**="ko**">开采矿种:** 地热 地理位置:勘查区位于长春市、吉林市之间,东距吉林市**km,距吉林市高新北区5km,行政区划隶属于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管辖。 面积:**.**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实施方案确定,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4.2%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竞买人需提交银行出具的不少于(略)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开具的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报名资料之前的任意一个工作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5.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6.竞买申请人须符合出让公告中所规定的全部资质条件,才能获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略)—(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注册用户及数字证书办理: 1.用户注册网址(https://www.(略)/PS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huiyuanregister/register(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注册时须在用户类型中选择“交易乙方竞买人”。 2.CA数字证书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ggzyzx.jl.gov. cn/fwzn/xzzq/zfcg/需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注册材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略)/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略)/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略) ?技术服务支持电话:(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竞买人需递交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略))。资金证明开具的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申请报名资料之前的任一个工作日。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违约责任 1.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处理。 2.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应按挂牌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到登记机关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期限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竞得人如不按规定的时限办理以上事宜,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探矿权收回重新出让。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不利法律后果,将由竞得人承担。 3.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 4.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竞买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1.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知悉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勘查区域的地质状况、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竞买的矿业权及其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探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和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4.本次出让的是探矿权,不包括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必需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和后续转采矿权实施开采时,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安全、环保、水保、用地、用林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遵守铁路、生态红线、林地等相关规定。 5.本次出让区域与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部分重叠,勘查过程中需要临时用地的,探矿权人需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使用。若因探矿权人自身原因未能办理临时用地等手续,探矿权人自行承担风险及损失。若探明资源储量,涉及探转采使用土地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6.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7.竞得人在取得探矿权后,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 9.勘查作业完毕,应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不按此规定执行出现一切后果均由探矿权人负责。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方式提出,报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定。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时间:(略)至(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确定为(略)(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万零贰仟伍佰壹拾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价为人民币(略)或(略)的整数倍。 (三)成交确认:挂牌成交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即时生成《成交确认书》,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进行确认并电子签章后,竞得人自行打印《成交确认书》。(四)多目标管理要求:(1)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应坚持多目标管理,要秉持绿色勘查理念加强勘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要求达到行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利用现行有效的科学方法进行勘查工作;(2)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过程中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3)每年探矿权人通过《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真实、准确公示勘查信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勘查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五)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出具《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与出让人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号)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探矿权转采矿权后,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依据详查成果中地热温度所对应的计征对象确定,即矿业权出让收益率:T<**℃,3.6%;**℃≤T<**℃,4.2%;T≥**℃,4.7%。 (七)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春龙 联系电话:(略)-(略)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号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本公告在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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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南部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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