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略)(略))(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略)(略)渭津支局分拣室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Z**GC0(略)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略)渭津支局分拣室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Z**GC0(略)
三、采购内容:(略)(略)渭津支局分拣室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略)(含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项目所在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改造,并形成竣工验收表。
四、相关要求
(一)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
(二)成交供应商须在吉林省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工程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三)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相关承诺内容,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投标人须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减少项目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五)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成交供应商承诺提前竣工的,工程逾期违约金按照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五每天计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略)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周一~周五9:**-**:**)CA客服电话:(略) (周一~周五9:**-**:**)。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6日至**年8月8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售价(略)/标段,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账户名称:中资(略)(略)
开户银行:(略)长春市浦东路支行
账号:(略)(略)
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资料审核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2.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年8月**日下午**:**(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流程,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年8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至中资(略)开标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或于**年8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前邮寄至中资(略)开标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并与招标代理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略))线上集中解密开标。
(二)开标时间:**年8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三)本项目采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形式进行时,本项目转为纸质方式进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略):(略)(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李志旭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名称:中资(略)(略)
开户银行:(略)长春市浦东路支行
账号:(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