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前郭县**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前郭县**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 | 前郭县长龙乡老钱柜村、大合村,查干湖镇前宝勒太村、外七村、重字井村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 | (略) |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长龙乡老钱柜村、大合村,查干湖镇前宝勒太村、外七村、重字井村,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 5.8 万亩,新打水源井 ** 眼及建设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水泥机耕路**.**km,建设**kV高压线路**.**km、建设0.4kV低压线路**.**km,以及配套电力设施,增施有机肥 ** 亩、增施生物菌剂**亩等农田改良。总投资(略)。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 织废气污染物排放。 2.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排入防渗泥浆沉淀 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机械车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钻井泥浆、沉淀池泥沙干化后,用于区域道路绿化带绿化用土;岩屑用于铺垫田间道路;临时沉淀池产生的沉淀固废全部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农药废包装瓶应当及时收集并交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回收,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变压器油,直接排到箱式变压器底部密封的钢槽,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 5.施工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土进行回填,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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