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审批办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院内 | 长岭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 吉林岚璟环境艺术咨询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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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审批办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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