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将于**年9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珲春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珲春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于珲春市靖和街站前委珲春宾馆**室商业服务用途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珲房权证珲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自建房,所在层1/1层。
2.坐落于珲春市靖和街站前委珲春宾馆**室商业服务用途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珲房权证珲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自建房,所在层1/1层。
3.坐落于珲春市靖和街站前委珲春宾馆**室商业服务用途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珲房权证珲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自建房,所在层1-7/8层。
4.坐落于珲春市靖和街站前委珲春宾馆**室商业服务用途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珲房权证珲字第**号,建筑面积为为**.**㎡平方米,自建房,所在层1-2/2层。
5.坐落于珲春市靖和街站前委珲春宾馆** 室商业服务用途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珲房权证珲字第**号,建筑面积为**.** ㎡,自建房,所在层:5-8/8。
6.位于珲春市靖和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处及地上物[不动产权证号:珲国用(**)第(略)5号,宗地面积**.**㎡];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租赁,规划用途:住宿餐饮用地。
7.珲春宾馆内全部物品:全部空调、小冰箱、电视、床垫、单、双人床、电视柜、真空太阳能集热阵列系统、壁画、蒸饭柜、各类一次性物品等(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四至: 东侧为大唐胡同,南临珲春西街,西临新安路,北侧电力二区。周边标志性建筑物有银河大厦、佰汇大厦、飞翔公寓等。
已知瑕疵:欠缴**年-**年地租金约(略)。
经核实,珲春市宾馆产权(略),该建筑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8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经珲春市城乡建设勘测队对该建筑实际测绘,扩建超出建筑面积**.**平方米,超出面积未在珲春市自然资源局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无产权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珲春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法建筑,现相关部门尚未拆除。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租赁情况:部分出租,带租拍卖。
上越楼饭店【珲房权证珲字第**】已出租,租期:**年8月1日至(略);租金每年约(略);租金结清至**年8月份。
相关欠费情况:水电、物业费、取暖不明,需要竞买人自行查询。以上查询信息仅提供参考,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其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或向拍辅机构咨询。
评估价格(略)元,起拍价为(略)元,保证金为(略)元,加价幅度为(略)。
二、本院已委托珲春市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珲春市公证处安排,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略)-(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土地情况:本次拍卖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租赁地,每年需缴纳地租金,且租金标准每年都不同,详情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拍卖人、司法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变更登记、交接手续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再次冻结、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股权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9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已知竞买资格要求:无。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9月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珲春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珲春市支行,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略):(略)
珲春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