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JLFL**-**
二、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略)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九区聚宝家园**回迁**号楼**室 | 投标报价单价:**(元/立方米) | **.**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 为经开区**-**年度产生的所有建筑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为经开区**-**年度产生的所有建筑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3年。在采购单位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标准、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总年限不超过三年。服务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采购单位不再具有资源化处理服务需求的,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后,服务期终止,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责任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洋,尹根成,李延莉,李悦,李勇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取费标准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略)
地 址:(略)C区D1栋**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责任编辑:施棋 复审:李丽 终审:雷宇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