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涉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号)、《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 **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吉粮仓函(**)**号)要求,为推进我市**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情况真实有效,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申报项目所提供材料做出真实性和合规性声明,如有虚假或遗漏,被取消申报资格,责任自负,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申报书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扫描成 PDF光盘(一份企业留存)上报榆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经我局初审后,按文件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年度优质粮食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年8月**日**:**前报送。
(四)联系人:(略);电话:(略)
徐文东:电话:(略)
附件:1.《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号)
2.《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吉粮仓函(**)**号)
榆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年8月**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