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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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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SPZFCG-GKZB**-**
\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换项目
\n首次公告日期:(略)
\n二、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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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n \n 更正内容: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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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序号 | \n更正项 | \n更正前内容 | \n更正后内容 | \n
| 1 | \n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换项目 | \n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办公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换项目(略)中标。 | \n有投标供应商对符合性审查提出质疑,经复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质疑成立,本项目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n
更正日期:(略)
\n三、其他补充事宜
\n无
\n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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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n地 址:(略)(财政大厦三楼)
\n项目联系人:(略)
\n项目联系方式:(略)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n地 址:(略)
\n项目联系人:(略)
\n项目联系方式:(略)
\n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n名 称:/
\n地 址:/
\n(略) :/
\n监督投诉电话:/
\n(略)(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n\n有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经复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质疑成立,本项目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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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n \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