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QS-FW-(略)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器械消毒服务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CMUBFF**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略)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器械消毒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经评审确定的成交内容、合同项下所签订内容中包含的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级、市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级、市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相关标准,具体如下:符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即WS**.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前述标准有更新的,按照新标准执行。并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采购人在前述服务标准以外有其他要求的,均视为采购人的特殊要求,采购人需提前在《医疗器械包登记表》中作出说明。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繁娟、温明伟、李冬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定额收取人民币(略),由成交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示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二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6G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CE4HKJ2B
地 址:(略)(保利·金香槟)一期C2号楼**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4.行政监督部门:长春市第二医院纪检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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