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用工成本补贴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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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用工成本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号)文件规定,永吉县阿玛尼家庭农场聘用的**人符合申报条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年8月**日至**日,共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略)-(略) 附件:用工成本补贴申请表 永吉县就业服务局 **年8月**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
关于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用工成本补贴的公示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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