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年吉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号)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前郭县**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前郭县**年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2.前郭县**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
3.前郭县**年畜牧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4.前郭县**-**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方案
5.前郭县**年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实施方案
前郭县农业农村局 前郭县财政局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