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年第四季度执勤执法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方式:电子商城-其他
六、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年第四季度执勤执法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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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承接供应商 | 备注 |
| **-**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年第三季度执勤执法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 1 | ** | 为保障新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各项执勤执法工作。**年第三季度执法车辆燃油费用需求共计(略)。 | **号燃油、0号柴油 |
服务要求或商品基本概况:为保障新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各项执勤执法工作。**年第三季度执法车辆燃油费用需求共计(略)。
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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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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