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延吉市水利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州嘎呀河(含布尔哈通河)延吉市延蒲高速桥至延川桥段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质量竣工检测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JLHS(略)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七、预算金额:**(元)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沈阳兴禹(略)资格评审中“信誉要求”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崔鑫,张红艳,孔祥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A6栋**室
2、采购人名称:延吉市水利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