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JM-**-**-**号政府采购计划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
3.采购预算:(略)。
4.项目地点:(略)
5.采购需求: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聚焦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质生产力培育、民生福祉提升等核心领域,系统研究全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加强项目谋划,编制长春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并开展相关工作,科学谋划长春市未来5年发展蓝图。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各包可兼投不可兼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项名称 | 标项金额及服务内容 |
标项1 | 长春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 预算(略),提供长春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规划编制要求:按照采购人需求开展相关工作,向采购人交付规划成果,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吉林省、长春有关政策和规划,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项2 | 长春市“十五五”规划项目谋划及专家咨询服务 | 预算(略),开展长春市“十五五”项目库谋划,组织高端智库专家提供长春市“十五五”规划咨询,形成项目规划报告,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4月**日完成全部工作。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吉林省、长春市有关政策和规划,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号文件)。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
3.6投标人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略))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9月1日至 **年9月5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AB栋**开标四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略))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或**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行政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略)
来源:吉(略)初审:李子豪
复审:刘妍秀 终审:赫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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