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及《吉高集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略)(招标人)(略)**~**年度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略)
2.2 招标范围:(略)为招标人(采购人)发包的招标代理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略)。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ZB**标段。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3.2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完成过招标代理项目累计中标(成交)金额至少(略)(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为自有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年以上工作经验。
3.4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在长春市内有固定(自有或租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在**平方米以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1日至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略)1楼法务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吉高集团**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