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期运行维护及夏季检修维护项目
招标编号:HTZB**-**
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或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年9月9日下午**:**。
3.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供热经营许可证或施工劳务资质、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吉(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来源:吉(略)
初审:范鑫鑫
复审:张百伶
终审:徐婉婷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更正事项、内容 | |||
更正日期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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