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前郭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前郭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共涉及长龙乡、洪泉乡、宝甸乡、乌兰塔拉乡、查干花镇等5个乡镇中的**个村屯,其中:长龙乡涉及大合村、巨龙山村、老钱柜村、长龙村、长山堡村等5个行政村;洪泉乡涉及东井子村、东升村、尖山子村、太平庄村等4个行政村;宝甸乡涉及聚宝山村、青山村、曲家围字村、二道梁子村、韭菜坨子村、西罗家围子村等个6行政村;乌兰塔拉乡涉及大什门村、哈沙吐村、乌兰塔拉村等3个行政村;查干花镇涉及昂格赉村、查干花村、五家户村等3个行政村;共**.**万亩旱田,**眼水井,其中新打井**眼,原有井**眼。本项目总投资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 2.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废水、洗井废水排入临时泥浆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沉淀泥浆经自然干化后,就地掩埋;抽水试验废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机械车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场,钻井、洗井泥浆干化后,用于道路回填;岩屑用于铺垫田间道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过滤产生的泥沙与石英砂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废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处理。 5.施工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层土壤进行回填,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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