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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市场调研(有创监护仪)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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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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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市场调研(有创监护仪)二次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市场调研(有创监护仪)二次公告

询字[**]SB**-1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购置有创监护仪2台,于**年9月5日发公告,现不足三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意向询价,欢迎各大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如本次公告结束,响应满足两家但不满足三家,为保证临床工作正常开展,我院将按规定履行正常采购程序。

一、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所报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

4、报名单位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产品报名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单位为经销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

二、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厂家授权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输许可证等)等相关资质;如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出具政府官方声明,其不属于医疗器械。

3、提供企业的规模证明(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每台/次设备应准备单独材料,不能共同使用。

5、人体成分分析仪,最高限价(略)/台,有创监护仪,最高限价(略)/台.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9月**日下午**:**止

报名地址:(略)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医学装备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姓名:柴莹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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