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kV联络线及送出线路部分)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审批办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kV联络线及送出线路部分)重大变动 | 吉林省松原市经济开发区、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市前郭县 | 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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